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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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未来路向

 

  UNESCO推进学习型城市的一系列举措,对全球诸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及城市的学习型城市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该组织的一些相关主张在我国的实践中都得到了回应。上文梳理了UNESCO的重要举措和推进思路,一方面能够对近十年全球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路向有一些认识和思考,另一方面能够为探寻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未来路向提供参考和借鉴。鉴于此,基于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现存问题的梳理,与UNESCO引导形成的全球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走向进行对照衡量,探究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未来“该怎么走”。

(一) 以终身学习思想为引领,为所有人提供优质教育和终身学习机会

  在推进学习型城市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牢记和理解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价值,从而更加明确方向和目标。从宏观层面去理解,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价值关乎社会及个体的发展,而人是社会的核心,唯有人的不断发展才能推动社会的持续进步。正如美国学者罗伯特·赫钦斯(R. M. Hutchins)在《学习社会》(The Learning Society)一书开篇所阐释的:教育不再是致力于“制造”基督徒、民主人士、共产主义者、工人、公民、法国人或商人,而是致力于通过发展人类的智慧来完善人性。教育的目的是完善人性,而不是人力。基于人的终身全面发展,UNESCO倡导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始终以终身学习为思想引领,并且强调“面向人人”和“优质”。就此,学习型城市建设一方面需要进一步了解个体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提升质量,使个体学习更加个性化和高效。值得一提的是,当2020年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时,UNESCO汇集了GNLC成员应对疫情的处理方式,共同制定策略并交流了有关良好实践的信息,以确保学习不会停止。与时俱进,结合时代发展需要和城市自身特点,推行相应的学习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不同学习者的学习需求,使得疫情期间幼儿、青少年、老年人等都能获得学习机会。此外,基于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学习型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也是学习型城市建设提升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导向,完善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发展

  基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教育2030行动框架》等政策文本,UNESCO在近十年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的战略方向和目标原则,致力于推进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从UNESCO推进学习型城市的相关举措主要是引导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特点来可持续地推进自身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作为学习型社会的有效实践途径,理应成为一项被城市长久、持续推动的事业。我国的学习型城市建设不管是在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还是各地区、城市具体推进方面,都做了积极的尝试。然而,鉴于全球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发展正在走向纵深,我国的学习型城市建设也亟待在现有基础上寻求突破与创新。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地规范和细化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是未来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寻求更深层次发展的重要导向。例如,就经费保障而言,我国需要在政府引导模式下,尽可能地吸收社会各项经费的支持。而吸收其他经费的主要切入点,是要使更多的组织或个人认识到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价值,并获得自身利益的满足。就政策法规的制定而言,一方面,结合时代发展需要,对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另一方面,推进区域均衡发展和统筹规划,促进部分地区和城市出台结合自身特色考虑的政策法规。

  (三)以不同利益相关者为抓手,政府主导下推进不同主体的协同参与

  为了推进学习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利益相关者的识别及如何推进其协同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研究将显得更为重要。英国学者诺曼·朗沃斯(Norman Longworth)提出学习型城市的利益相关者除了城市和地区管理部门外,还包括6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工商业,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成人职业教育院校,提供贸易、商业等专业的非学历教育,以及提供职业培训的高等院校和学习中心;大学和能够提供本科、硕士学位课程的高等教育中心;非职业的成人教育团体和志愿组织提供的社区教育;文化学习中心,如图书馆、博物馆等。不同的国际组织、国家和城市在建设学习型城市过程中普遍较为关注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从2013年《北京宣言》呼吁世界各地的城市和地区、国际和区域组织、各国家当局、基金会、私营企业和民间社会组织都积极成为学习型城市全球网络的活跃伙伴;到2021年《延寿宣言》中提出在城市层面扩大参与终身学习的利益相关者范围,并强调卫生部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从业人员和专家以及城市设计领域中了解城市规划决策对健康和学习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可见,UNESCO对学习型城市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具体,其引导着全球学习型城市建设走向纵深和可持续发展。在识别学习型城市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未来需要更多去思考如何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同,以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各类资源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政府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引导者,协调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同时市民也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鉴于我国目前教育部门在主要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需要建立联系和平衡不同行政部门的机制,在凝聚共识和合作共赢的基础上,让不同的部门认识到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以及自身的角色,进而集结更多的各类资源来支撑面向人人的学习型城市建设。

  (四)以推进教育数字化为支撑,用数字化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并在多个部分提及数字化的内容。数字化的发展为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了资源和技术方面的支撑,特别是在疫情的影响下,不同的学习者都在寻求多元化的学习方式,数字化手段的应用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自2020年以来,联合国、UNESCO等组织发布了《我们的共同议程》(Our Common Agenda)、《数字合作线路图》(Roadmap for Digital Cooperation)、《重塑全球教育互联互通宣言》(Rewired Global Declaration on Connectivity in Education)、《共同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一种新的教育社会契约》(Reimagining our futures together: A new social contract for education)等与数字学习相关的重要报告。其中,2021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教育变革峰会围绕“数字学习和转型”进行讨论,强调数字学习的投资和行动应遵循《重塑全球教育互联互通宣言》中概述的三项核心原则(以边缘化的学习者为中心;开发免费、高质量的数字教育内容和平台;促进教学创新和变革),并根据《共同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一种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提出的愿景来推进教育转型。可见,数字化在国内外教育变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历次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报告中都涉及了信息与通信技术、数字化等在建设过程中的应用。鉴于此,学习型城市建设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数字化的技术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多样的学习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去反思数字化手段应用是否切实有助于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正如赫钦斯在论述学习型社会时对科学技术的利弊分析,需要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学习型城市建设过程中,数字化是手段但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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