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吴晓锋等
真正的幕后老大是“王哥”
尽管换上了公司的外衣,这个组织的核心业务仍是发展会员。此外,还经营一些电脑配件和电话卡等小件物品。
据一位脱离了该组织的同学介绍,他们批发给会员的商品价格,远远高于该商品的一般批发进价。比如说一只耳机,市场一般进价为30元,他们卖给会员却是45元。
会员源源不断地从南京的大学涌向这里。入会方式各不相同,有直接在学校里看到商贸公司的宣传单的,还有经同学、老乡介绍加入的。每名会员入会都要签署一份会员协议书。本报记者浏览了多份协议书后发现,兼职挣钱并不是这些会员入会的主要目的,在入会动机一栏中,多数大学生写到了“提升能力”、“让理想碰撞”等语句。
实际上,不光会员没有赚到钱,商贸公司的员工也没有工资,大学生坚持在公司任职的原因是“王哥也不拿工资,我们只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
在公司里,总经理杨志只是“王哥”的傀儡,大家都知道公司真正的幕后老大是“王哥”。这个被会员叫做“王哥”的商人其实有着学生父辈的年纪。“王哥”全权负责公司最重要的工作———会员培训。
坐上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位子时,杨志甚至并不在场。当时学校在进行军训,表现优秀的杨志还是学校里的教官。得知自己当上了法定代表人,“当时还觉得很荣耀”。他甚至现在还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是个什么职务,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倒是身在老家的母亲感到了不安,打电话时问杨志法定代表人要不要担责任,杨志在电话那头轻松地回答:“王哥说了,有他在没问题。”
杨志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法定代表人职务,让他面临一场牢狱之灾。同在商贸公司任职的其他大学生,在公司被查处后都已被遣散,只有他和“王哥”至今被关押在看守所。
面对记者的采访,杨志仍一脸稚气和迷惑地表示,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是个什么概念,“‘号房’里只有一本刑法的书”。
20名大学生退学
尽管在接受公司职务时异常轻松,但杨志仍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
到商贸公司任职的杨志,其时已经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即将升入研究生。由于学习优秀,杨志实际上已经进入研究室做科研工作。日渐沉重的学业与他的兼职发生了冲突。
杨志说他也曾长时间地思考如何处理这个矛盾,毕竟学业紧迫,而公司更是实行“军事化”的管理,但最终,年轻的杨志选择了“两手都要抓”。
对于杨志的举动,学校的领导都看在眼里。有些会员意识到公司的行为是传销,要求退费被拒后,他们找到了杨志所在的院系领导反映过情况。
杨志的院领导找到了他,问他如果遇到坏人怎么办?杨志当时回答:“即使是坏人也害不了我,最多是利用我挣钱,只要我能学到东西就行。”几番谈话下来,院领导失去了耐性,直接对他提出了条件,“要么安心学习,要么把你的事情报给学校,完全可以开除你!”
就在这个时候,杨志所在大学的其他几个院系的张贴栏里出现了一封信,信里写到杨志所在公司为传销组织,要求本院系学生不得与该公司发生任何关系。
“我知道传销是违法的,而违法的事我是绝不会做的!”杨志不认为自己做的是传销。面对指责,他甚至愤怒了。并很快做出了决定,选择退学,“专心自己的事业”。
回头想来杨志承认,自己当时“太冲动、太自信,有些异想天开,走到这一步完全是自己的问题,不能怪别人”。
杨志的举动引发了公司内部的退学潮。截至案发时,公司的20多名员工中,只有两人得以毕业,其余全部退学或休学。
尽管杨志认为退学不好,自己退学是意气用事,“我退也就算了,就劝别人不要也跟着退学”,但大家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破釜沉舟”。
担任商贸公司行政主管的李丽选择了“创业休学”,学校里有这样的制度,如果有合适的创业机会,可以休学两年。家在陕西农村的李丽,父母均在老家务农,李丽说父母相信自己,对自己决定了的事情没有多做阻拦。但等到公司被查处之后,李丽也终究没有选择复学,而是直接到一家保险公司应聘了业务员。
商贸公司的会员背景大多同李丽一样,家乡偏远、家庭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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